2015年11月20日 星期五

南市文化局公告—水交社眷村文化園區—藝術家工作室暨工藝體驗園區進駐徵選計畫


水交社眷村文化園區
藝術家工作室暨工藝體驗園區
進駐徵選計畫
壹、 宗旨
為辦理本市水交社眷村文化園區活化再利用,並保存傳統工藝技能,且讓更多擅長工藝類別創作之藝術家擁有工作空間,本園區開放部分已整修可供使用之建築空間,進行藝術進駐計畫,邀請創作者或藝文團體進駐使用,並期藉由相關教育推廣活動,鼓勵學童及一般民眾從手動實作當中體驗工藝之美,扎根生活美學。

貳、 計畫目標
為使更多藝術創作者擁有使用空間,本計畫採公開徵選方式,評選適合入駐者,期透過進駐計畫活化本區既有已修復之硬體設施,讓原本空間發揮最大效益。另外,進駐者應規劃舉辦各式民眾參與活動,不吝教育資源之推廣,積極活絡與社區居民良好互動關係。如此,本園區將藉由相關教育推廣活動之規劃,讓民眾從實作中體驗往昔手工技藝的美好,尋回工藝技能永續傳承發展之能量。

參、 空間與環境說明
「水交社」原為舊日本海軍軍官聯誼俱樂部,成立於明治九年(1876)社名源自〈莊子〉「君子之交淡如水」語,為海軍軍官親睦、社交的團體及其設施。臺南「水交社」約成立於日治時臺南機場建成日本海軍航空兵進駐之後。民國 38 年,空軍後勤司令部由上海搬遷來台南,水交社遂稱為「志開新村」。
本市為保存眷村文化,配合中央推動眷村改建及城鎮地貌改造運動,乃針對水交社地區窳陋環境,經由公有土地開發、都市環境改造、眷村文化保存及經營與相關配套措施之研擬,於此處規劃「水交社眷村文化園區」,並指定原「水交社」建築群為具保存價值之眷村文化古蹟。

肆、 辦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為本局)

伍、 進駐方式
邀請創作者或團體運用各種工藝創作形式,活化該申請空間,以傳統工藝與城市產生互動與對話,並於創作及體驗課程等相關活動之規劃體現傳統工藝與在地人文、歷史風氣及生活空間等多元互動面向。
一、 申請資格:
不限國籍,凡與工藝創作類別(諸如木雕、陶藝、織染、編織、金工、漆器、石雕、刺繡、珠寶、玻璃、竹器、紙藝等)相關之視覺藝術、設計與文創產業等創作者或團體。
二、 進駐期間:
自簽約日起2年為期,期限屆滿,應無條件回復原狀返還市政府。
三、 進駐地點:
(一) 水交社眷村文化園區計6間工作坊(臺南市興中街63巷C、F、G、H棟內合計6間工作坊,各空間位置圖如附件一)。
(二) 使用空間位置由本局保留指定分配之權利,如不接受者,視同自動棄權。
四、 檢附資料:以下資料應檢送1式8份,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一) 申請表(格式如附件二)
(二) 進駐計畫書:
1. 簡歷(包括近3年工作實績及相關圖檔)
2. 進駐規劃(含營運理念與創意、人力安排、開放時間,並請說明進駐規劃與本空間之適切性)。
3. 民眾參與活動(工藝體驗課程、校園推廣計畫)。
4. 回饋計畫(睦鄰計畫)。
5. 執行進度及預算。
6. 預期效益。
(三) 資料光碟一份,含申請表及進駐計畫書。
五、 申請與遞件
(一) 於本局網站(http://culture.tainan.gov.tw) 點選「水交社眷村文化園區—藝術家工作室暨工藝體驗園區進駐計畫」下載並填具申請書及備妥相關文件。
(二) 申請期間為2015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所有資料以掛號郵遞(郵戳為憑),或由專人(含快遞)於徵件截止日下午5點前送達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樓)藝術發展科收,並於信封明顯處加註「水交社眷村文化園區—藝術家工作室暨工藝體驗園區進駐計畫」。恕不接受電子郵寄送件。
(三) 申請文件均以A4規格雙面列印繳交,並請自行裝訂。申請表及進駐計畫書請自行影印,共計1式8份,資料光碟1式1份(內附申請文件電子檔)。
(四) 缺件、逾時或未依規格準備申請資料者,恕不受理申請。
(五) 申請資料、光碟請自行備份,概不退還。
(六) 洽詢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洽詢專線:(06)299-1111#8775。
六、 說明會:
以本局網站公布日期為準。
七、 遴選方式:
由本局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進行審核工作,評審結果將公佈於本局官方網站,並以正式回函通知獲選者。本計畫之審查標準項目如下:
(一) 專業知能(執行能力、理念與創意):35%
(二) 空間使用計畫及民眾參與活動規劃:35%
(三) 回饋機制:30%

陸、 權利與義務
一、 進駐者應於接到獲選通知後一個月內與本局簽署契約書,逾期或未到者視同棄權,其資格由備取者遞補之。
二、 進駐者可享免費使用空間之權利,惟所需水、電費須自行負責。
三、 進駐期間,進駐者每周應開放工作坊(周三至周日10:00~18:00,假日得延長),配合學校相關教育推廣課程,提供工藝藝術教育資源,並供民眾參觀互動,且不定期舉辦敦親睦鄰友善社區或其他活動。
四、 進駐期間本局將不定期進行考評,依進駐計劃確實辦理,如考評不及格二次以上得隨時解約。
五、 進駐者若因特殊且不可抗力之狀況需暫停進駐一周以上或中途退出,應於1個月前事先徵得本局同意。
六、 進駐者辦理各項業務,如涉及相關法令時,應依規定程序申請辦理。

柒、 場地使用
一、 進駐者應依照提案規劃妥善使用進駐空間,並負責維持使用空間及周遭場地之環境衛生、整潔與秩序,且進駐後應自行負擔因使用不當而產生之修繕費用。
二、 進駐者應遵守各項法令規定,加強安全措施並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障參與活動人員之生命安全。使用場地期間,有突發事故應妥善處理並負完全責任。
三、 貴重物品請自行負保管責任,如有遺失或毀損,本局不負賠償責任。
四、 進駐者需自備器材與設備。
五、 進駐者不可將場地轉作其他與進駐計畫無關之使用。
六、 進駐期滿一周內應依本局確認之屋況點交返還。本局對留置於進駐空間之物品不負保管責任,如逾期視同進駐者已為拋棄所有權之意思表示,由本局以廢棄物清理,衍生之清理費用由進駐使用者負擔。
七、 本局將另行訂定管理規定,進駐者應予配合。

捌、 注意事項
一、 進駐者不得任意更動改變建築體及外觀。如需設置廣告物,應事先取得本局同意後辦理。
二、 進駐者若有下列狀況,主辦單位有權停止其權益,不得異議。
(一) 進駐期間連續一個月未確實進駐者。
(二) 進駐活動與申請計畫不符者。
(三) 抵觸主辦單位所制定之管理規定情節重大者。
(四) 連續兩次考評成績不合格者。
(五) 違反雙方所簽之合約書者。
(六) 影響雙方合作關係之訴訟發生時。
(七) 其他重大事項,足以毀損或妨害本局信譽。
三、 主辦單位保有修正各項條文之權利。

附件一:空間位置圖
※可申請空間為C棟(編號1);F棟(編號2、3、4);G棟(編號5);H棟(編號6)




藝術家工作室暨工藝體驗園區進駐徵選計畫 說明會
交通位置說明圖
水交社眷村文化園區

交通資訊
 自行開車:建議可由健康路轉南門路,並於水交社一街及興中街63巷一帶停車。
 搭乘火車:可於火車站搭乘2號、5號公車,在健康路與南門路交叉口下車步行5分鐘。

水交社文化學會 工藝家進駐空間說明會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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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交社眷村文化官網
官網網址:http://www.sjs.org.tw
水交社眷村文化網誌
日誌網址:http://blog.sjs.org.tw
台南水交社文化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tainan.s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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