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交社眷村文化園區
藝術家工作室暨工藝體驗園區
進駐徵選計畫
壹、 宗旨藝術家工作室暨工藝體驗園區
進駐徵選計畫
為辦理本市水交社眷村文化園區活化再利用,並保存傳統工藝技能,
貳、 計畫目標
為使更多藝術創作者擁有使用空間,本計畫採公開徵選方式,
參、 空間與環境說明
「水交社」原為舊日本海軍軍官聯誼俱樂部,成立於明治九年(
本市為保存眷村文化,配合中央推動眷村改建及城鎮地貌改造運動,
肆、 辦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為本局)
伍、 進駐方式
邀請創作者或團體運用各種工藝創作形式,活化該申請空間,
一、 申請資格:
不限國籍,凡與工藝創作類別(諸如木雕、陶藝、織染、編織、
二、 進駐期間:
自簽約日起2年為期,期限屆滿,應無條件回復原狀返還市政府。
三、 進駐地點:
(一) 水交社眷村文化園區計6間工作坊(臺南市興中街63巷C、F、
(二) 使用空間位置由本局保留指定分配之權利,如不接受者,
四、 檢附資料:以下資料應檢送1式8份,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一) 申請表(格式如附件二)
(二) 進駐計畫書:
1. 簡歷(包括近3年工作實績及相關圖檔)
2. 進駐規劃(含營運理念與創意、人力安排、開放時間,
3. 民眾參與活動(工藝體驗課程、校園推廣計畫)。
4. 回饋計畫(睦鄰計畫)。
5. 執行進度及預算。
6. 預期效益。
(三) 資料光碟一份,含申請表及進駐計畫書。
五、 申請與遞件
(一) 於本局網站(http://culture.tainan.
(二) 申請期間為2015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所有資料以掛號郵遞(郵戳為憑),或由專人(含快遞)
(三) 申請文件均以A4規格雙面列印繳交,並請自行裝訂。
(四) 缺件、逾時或未依規格準備申請資料者,恕不受理申請。
(五) 申請資料、光碟請自行備份,概不退還。
(六) 洽詢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
六、 說明會:
以本局網站公布日期為準。
七、 遴選方式:
由本局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進行審核工作,
(一) 專業知能(執行能力、理念與創意):35%
(二) 空間使用計畫及民眾參與活動規劃:35%
(三) 回饋機制:30%
陸、 權利與義務
一、 進駐者應於接到獲選通知後一個月內與本局簽署契約書,
二、 進駐者可享免費使用空間之權利,惟所需水、電費須自行負責。
三、 進駐期間,進駐者每周應開放工作坊(周三至周日10:00~
四、 進駐期間本局將不定期進行考評,依進駐計劃確實辦理,
五、 進駐者若因特殊且不可抗力之狀況需暫停進駐一周以上或中途退出,
六、 進駐者辦理各項業務,如涉及相關法令時,應依規定程序申請辦理。
柒、 場地使用
一、 進駐者應依照提案規劃妥善使用進駐空間,
二、 進駐者應遵守各項法令規定,加強安全措施並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三、 貴重物品請自行負保管責任,如有遺失或毀損,本局不負賠償責任。
四、 進駐者需自備器材與設備。
五、 進駐者不可將場地轉作其他與進駐計畫無關之使用。
六、 進駐期滿一周內應依本局確認之屋況點交返還。
七、 本局將另行訂定管理規定,進駐者應予配合。
捌、 注意事項
一、 進駐者不得任意更動改變建築體及外觀。如需設置廣告物,
二、 進駐者若有下列狀況,主辦單位有權停止其權益,不得異議。
(一) 進駐期間連續一個月未確實進駐者。
(二) 進駐活動與申請計畫不符者。
(三) 抵觸主辦單位所制定之管理規定情節重大者。
(四) 連續兩次考評成績不合格者。
(五) 違反雙方所簽之合約書者。
(六) 影響雙方合作關係之訴訟發生時。
(七) 其他重大事項,足以毀損或妨害本局信譽。
三、 主辦單位保有修正各項條文之權利。
附件一:空間位置圖
※可申請空間為C棟(編號1);F棟(編號2、3、4);G棟(
藝術家工作室暨工藝體驗園區進駐徵選計畫 說明會
交通位置說明圖
水交社眷村文化園區
交通資訊
自行開車:建議可由健康路轉南門路,並於水交社一街及興中街63巷一帶停車。
搭乘火車:可於火車站搭乘2號、5號公車,在健康路與南門路交叉口下車步行5分鐘。
水交社文化學會 工藝家進駐空間說明會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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